2月24日傍晚,接到復工通知的李巖(化名)從河南商丘老家驅車趕往鄭州的項目工地。他所在的公司主要負責承建鄭州市某安居工程,按照相關規定,該工程可在25日申請開(復)工。但與此同時,如李巖這種返鄭人員要先經過為期14天的隔離。
家住河南駐馬店的韓華(化名)則是鄭州某在建住宅項目的水電安裝負責人,雖然項目部管理群里已經多次通知返崗復工,但他卻因為不想隔離,選擇在家“觀望”。韓華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在工地上被隔離會很不方便,而且現在政策支持復工,說不定過幾天就不用隔離了,所以打算等等看。”
2月21日,河南省住建廳、發改委、財政廳等七部門聯合發文,支持企業加快復工復產,其中明確提出,在確保疫情防控情況下,支持疫情輕微區域房地產企業辦公場所、售樓部、項目施工現場全面復工、應復盡復,指導疫情較重區域有序復工復產。
記者在采訪中注意到,如韓華般選擇“觀望”的建筑行業從業者不在少數。雖然政府部門鼓勵企業加快復工復產,但是疫情當前,工人返崗率低、返崗后需要隔離,以及原材料供應不足等因素也有存在,部分企業復工進程“緩慢”。
復工進行時
李巖到達項目工地后,先向所在街道辦事處進行了報備,隨即便住進了在原宿舍基礎上改造的“隔離間”。未來兩周,他需要“足不出戶”,每天有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前來測量體溫,早晚各一次,而一日三餐也會送到門前。
李巖所在的項目屬于民生工程,根據此前鄭州市城鄉建設局印發的《鄭州市建設工程開(復)工實施方案》中的相關要求,省市重點工程、市政重點工程、軌道交通工程和重大民生工程等,以及與其配套保障的商砼站、瀝青廠等附屬企業可自2月25日零時起,申請開(復)工。
李巖告訴記者,該公司制定的復工方案已經由業主方簽字,并遞交給街道辦事處,后者也已派工作人員進行現場查驗,當時并未指出問題。目前正在等待批復。
對于疫情防護物資的準備情況,李巖稱,該公司已經提前籌備了一定數量的口罩、手套、測溫儀和消毒液,每天對工地、辦公區和食堂進行消毒,施工現場的出入口則配有專職的安全員,負責給入場人員測量體溫和消毒。
“我們工地大概有100名工人,以外地人員為主,因為需要隔離,所以并沒有全部通知返崗。”李巖告訴記者,目前,工地返崗工人僅有20余名,全部為鄭州本地人,主要負責挖方和拉土工作。
陳營(化名)帶領著一支近200人的施工隊伍,承建某房企在河南周口開發的住宅項目,負責土建和水電安裝。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他正在為已經返崗一半的工人協調住宿問題。
“回來的工人都是本地的,不需要隔離,只要有他們當地開具的健康證明就可以。”陳營告訴記者,為盡快復工,他準備了充足的防疫物資,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測溫儀等一應俱全,即便工人全部返崗,也可維持至少兩周時間。
此外,陳營介紹,為鼓勵工人返崗,他還計劃為每位工人每天發放40元的補貼,直至疫情結束。
記者注意到,此前,鄭州市城鄉建設局曾發文,將“新冠肺炎”疫情明確設定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和《合同法》中所列明的不可抗力,對項目建設中確因受疫情影響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允許合理延長合同工期。
但是如河南周口市等地尚未出臺細化措施。對此,陳營表示,未來將與開發商積極溝通協商,申請延長工期,避免支付高額違約金。同時,陳營告訴記者,也希望當地政府同樣能夠出臺相關政策,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還要等一等”
如韓華選擇居家“觀望”的人員同樣不在少數。
在韓華提供給記者的項目部管理群微信截圖中,記者看到,其項目經理接連數日發送消息,要求各班組抓緊組織工人做好返崗復工準備,并要求全體管理人員前往居住地開具健康證明,以便隨時準備返回鄭州。
但是,韓華告訴記者,據其了解,項目上的返崗人員并不多。韓華解釋稱,一方面,返回后需要進行隔離,而工地上生活條件本就相對較差,擔心隔離后“連吃飯都成問題”。另一方面,是由于原材料緊缺,無法供應,工人“難為無米之炊”。
韓華表示,就目前來看,政府一直在積極鼓勵復工,而隨著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個人預測不久后將不再要求隔離,“等一等,到時候再回去也來得及”。
事實上,在采訪中記者發現,在各類房地產工程復工的過程中,原材料供應是一項繞不開的難題。即便是準備工作做得充足的陳營也表示,其目前仍在使用年前剩余的鋼材、水泥等原材料,預計可堅持半個月時間,而與長期合作的原材料供應商聯系后得知,其同樣正在為復產做準備工作,能否在半月之后及時供應尚不確定。
鄭州當地一位建材經銷商張學禮(化名)告訴記者,其為省內多個建筑工程供應波紋管、PVC管、鋼筋、水泥等建材,“最近幾天,電話不停地響”。
張學禮稱,因各類建材原產地不同,受疫情影響開復工進展也有差異。如鋼材來自河南省安陽市,供應廠家已經復產,能夠保證充足貨源。但是水泥則來自湖北省黃岡市,“幾乎不用想,現在黃岡的廠家還沒有復工,之前已經生產的水泥也因為封城,沒辦法運出來。這種還要等一等。”
而最近幾日,隨著各地項目逐漸復工,各項目負責人也在催張學禮及時供應原材料,張學禮則再轉而催促廠家供貨。如果廠家無法提供,只能聯系別的貨源,但是在價格方面卻略有提高。
“我們這些都是通過招投標簽訂好的合同,需要按時按量供應建材。市政工程、重點項目或者大開發商的房地產項目都還好一些,如果原材料沒辦法及時供應,可以進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即便是原材料價格上漲了,也可以申請調價。但是一些小項目就比較麻煩了,不好溝通。”張學禮如是表示。
多措并舉保障復工
2月21日,河南省住建廳、發改委、財政廳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防范和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的若干意見》(豫建文【2020】13號,以下簡稱“《意見》”)。從復工復產、防疫支持、防范法律糾紛等六方面出臺了18條措施,以落實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防范和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
《意見》指出,以縣域為單元落實精準防疫措施,在確保疫情防控情況下,支持疫情輕微區域房地產企業辦公場所、售樓部、項目施工現場全面復工、應復盡復,指導疫情較重區域有序復工復產。解除一級響應措施后,引導企業盡快復工復產。
在“防范法律糾紛”方面,《意見》強調,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竣工驗收和交付、不能按期完成不動產首次登記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有關期限按國家規定順延,順延期間不計違約責任。建設單位不得以搶工期、按原合同約定時間交付或違約扣款等為由要求施工單位加快工程進度。
此外,在2月20日,河南省住建廳還發布一則《關于積極應對疫情推動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豫建辦【2020】49號),指出省內居住14天以上、納入居住地村(社區)網格化管理,且持有省衛生健康部門統一印制的《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報證明》的建筑勞務人員,到達工地后,如無發熱、咳嗽等癥狀無需再次隔離。
而人工、建筑材料、工程設備、施工機械使用費等價格變化增加的建筑成本,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計價依據據實進行調整。因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工期予以順延,免除違約責任,停工損失和費用由承發包雙方合理承擔,順延時間以國家和河南省確定的時間為準。
對于當前建設項目復工情況,一位受訪的河南當地某房企品牌部負責人告訴記者,該企業已經在與相關施工單位進行協商溝通,對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部分,計劃延長合同工期,對額外的工程費用進行重新商定,給予足額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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